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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营改增就正式来了,建筑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12种发票
时间:2016-03-14 14:47:09 来源:甘肃建设报 作者:

    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6年要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哪些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哪些增值税发票不可以抵扣?

  一、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对开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一)对开发票的涉税风险

  所谓“对开发票”是指一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

  1、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行对开发票有可能增加税收负担。

  2、“对开发票”将面临税务局的罚款。

  3、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

  4、要多缴纳印花税使企业增加税收负担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遭到税务稽查风险。

  三、建筑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3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营改增前采购的材料已经用于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营改增后才支付采购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营改增之前采购的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并支付款项,但营改增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7种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

  (二)获得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3、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的砂、石料,如果是从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采购的,则建筑企业只能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三)购买职工福利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材料和运输费用中含有的进项税金(例如,工地上被小偷偷窃的钢材、水泥)。

  (五)建筑施工企业自建工程所采购建筑材料所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开发产品,例如商铺、商场、写字楼自己持有经营,以上开发产品所耗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公司提供的建筑劳务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

   来源:甘肃建设报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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